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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钢(集团)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新建5万吨/年电子级氟化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8-12-27 10:19:18.0    阅读人次:20704次    【打印本稿

福建三钢(集团)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新建5万吨/年电子级氟化氢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福建三钢(集团)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新建5万吨/年电子级氟化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特公开以下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经

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IeVc8P68dBajBghPs4S2QA (提取码:ixlb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向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中环华诚(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索取,联系人:小张,联系电话:0592-3799127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吉口村、岩前镇、车头坑、长圳、瑶奢村、黄龙源、定地等村庄及周边5km范围内的其他环境敏感目标及相关团体、单位。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征求的公众意见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填写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ZlQ5xa4RMZg57BSjJQnXgA (提取码:7fox )。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经

在本公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

建设单位:福建三钢(集团)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郭金森   联系方式: 13599366972

环评单位:中环华诚(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张   联系电话:0592-3799127  传真:0592-5117939

邮箱:2573474457@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181227~2019110日。

 

福建三钢(集团)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018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