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11 18:02:13.0 阅读人次:21493次 【打印本稿】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焦炉升级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焦炉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三明市工业中路
竣工日期:2023年6月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日期:2024年6月11日-2024年7月9日(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名字,单位须加盖公章。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BvCW3TsIyvifCzSdfkcXA
提取码:ml58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