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10 15:14:12.0 阅读人次:74405次 【打印本稿】
福建台明铸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钢渣处置招标公告
招标书编号:cyt2022-11-10-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我司就现有一批钢渣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合格资质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标的物及数量:
序号 | 标的物 | 单位 | 预估数量 | 备注 |
1 | 钢渣 | 吨 | 5700 | 具体数量以我司称重磅单为准 |
备注:1.以“三钢闽光废钢铁挂牌价格表”中2022年10月30日(重型废钢2)挂牌吨价为2770元/吨。 2.平均吨价为当月三钢闽光废钢铁挂牌价格表中(重型废钢2)每日挂牌吨价的算术平均数。 |
二、本次招标为年度招标,协议执行期限为2023年2月01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
三、投标单位的资质条件及要求。
1、投标单位投标前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件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印章)。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本年度已提供过上述资质单位,在资质有效期内可不再提供;未提供过上述资质及授权等材料的单位请于2022年11月30日14时00分前寄达或送达福建台明铸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电话:13559889923),逾期或者未提交的单位,投标报价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应当委托本单位或者签约经销商的员工办理投标事宜,否则一经查证,将拒绝或否决其投标。
4、投标单位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具备相应的回收处理废旧物资的资质、处理工业废物所需的条件和设施,保证各项处理条件和设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对处理工业废物的技术要求,并处置过程中不对环境造成影响。
5、要求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如有疑议,在投标前提出,若开标后提出疑议,将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要求中标人自行负责设备的拆除、解体、装车、吊运等事项,同时在拆除、解体、装车、吊运等事项中安全环保等全部问题由中标人自己负责。若在提货施工中影响到我公司其它设备,并造成损失,中标人需负全责,并按公司规定进行赔偿。中标人提货时不得进行
拆解、挑选,按现场实物的现状,无论质量好坏,需将现场实物全部装运过磅。
四、领取标书时间。
请于2022年11月29日17时00分前到福建台明铸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陈芸婷(电话:13559889923、电子邮箱2758367978@qq.com或微信号Mo410169 )处领取电子版的招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
1、本次投标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汇入单位:福建台明铸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小山头支行,账号:35001647036059501888。投标人在转帐汇款时务必在备注中写明:福建台明铸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编号为cyt2022-11-10-13投标保证金) 。
2、请投标人于截标前(2022年11月30日14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送达福建台明铸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联系电话: 13559889923 ),或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和投标报价一起密封递交,逾期递交无效。投标人必须用公司账户存款,并填写单位全称,不得填写个人名字,否则将导致投标保证金滞后返还。投标人未交纳保证金或者保证金不足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本招标项目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开始办理向投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若本项目流标,流标公示期后10个工作日内,向投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要求不退回投标保证金的,可作为下次投标保证金。
4、中标人在签订正式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依据合同金额交纳最高不超过10%的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以合同约定为准。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时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的部分另行交纳。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时间为合同约定时间。
六、看货时间。
定于2022年11月23日10时00分,投标单位人员(物资回收经销单位授权的唯一代表)在 福建台明铸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 集中(请自觉戴好口罩),由相关人员带往现场看货。逾期未到者,不予接待。
七、投标书提交截止时间。
1、投标单位应于2022年11月30日14时00分前将投标书寄达或送达福建台明铸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电话:13559889923),逾期递交的无效。
2、开标时间:2022年11月30日14时00分。
3、在投标书截标前,投标单位可以补充、修改投标书,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书的组成部分。
4、投标单位要撤回已提交的投标书,应当在截标前书面通知我司。
八、允许招标书的补充、修改。
我司可以对招标书进行补充、修改,对于补充、修改后的招标书应重新公布,并通知已递交投标书、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重新报价,投标书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九、中标单位应当自收到我司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书和中标单位的投标书与我司签订废旧物资买卖合同,否则视为弃标。
十、中标单位签订废旧物资买卖合同后,应在有效期内提货,未在规定期限内提货的我司有权终止合同,并且取消中标单位今后参与我司的废旧物资回收经销资格,不可抗力除外。
十一、中标单位在提货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将不同类别物资掺混运装,一经发现我司有权终止合同,并按该车所载标的物过磅重量的5倍×该车货物基准价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福建三钢外网交易公告(www.fjsg.com.cn)上发布。
招标单位:福建台明铸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小蕉工业园
邮编:365000
2022年11月10日